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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李 租住了三年的房子于一年前被房东抵押,现因房东经营不善无法按期偿还贷款,被法院拍卖。 小李 的租赁协议还剩两年才到期,能否主张按照原租赁协议继续 居住 ? 诉帮律师张莹:小李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。 《民法典》第四百零五条规定 抵押权设立前,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占有转移的,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。 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 小李租赁在先,房东设立抵押权在后,适用民法典中“买卖不破租赁”规则。经法院拍卖抵债易主后,受让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,属于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权变动,原租赁合同对受让人继续有效。因此,承租人小李可以主张按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。
《民法典》——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
播音制作:郭岚
文章来源:原创·吉林新闻综合广播
编辑:郭岚、子欣
审核:怀楠
监制:张永华 郝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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